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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6世界知识产权日】聊聊商标那些事~

作者:He Haiting

2020-04-27 17:51

商标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企业最宝贵的无形财产之一,在4月26日“世界知识产权日”即将到来之际,我们一起来聊聊关于商标注册、使用、维权的那些事。

一、注册篇:注册时,选定标志很重要
 
1、哪些标志可以注册为商标?
  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2、申请注册“李文亮”、“火神山”、“雷神山”作为商标可以吗?
  不可以! 
  前段时间,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集中驳回了上述多件与疫情相关的具有不良影响的商标申请,依据是《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3、申请注册地名作为商标可以吗?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
  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4、商标使用国家标志可以吗?
  不可以!
  不得将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标志作为商标。
  另外,还有一些标志也不得作为商标使用,比如,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带有民族歧视性的;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
 
 
 
二、使用篇:注册后,合法使用有要求
 
1、商品卖得好,可以在商品上标注“驰名商标”吗?
  不行!
  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2、注册商标后长时间不使用可以吗?
  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面临被撤销的风险
  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3、注册后可以永久使用商标吗?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
  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4、做大做强了,想要扩大经营范围,商标怎么办?
  注册商标需要在核定使用范围之外的商品上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如果注册商标需要改变其标志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
 
 
三、维权篇:被侵权了,依法维权有途径
 
1、发现商标被抢注了怎么办?
  ①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②若抢注商标已经注册成功,自该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2、商标被仿冒了怎么处理?
  当事人可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市场监管(知识产权)部门处理。
 

文章来源:上海市场监管